受理提案單位: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 序號:113070002
設置萬華區點線面觀光旅行廊帶及西園路觀光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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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運處視試辦結果核定正式實施或復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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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運處核定路線試辦,觀傳局辦理行銷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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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都客運114年(下同)7月1日建議長沙街比照南京東路3段338巷,以分向箭頭取代分向線,7月10日交工處函復淨寬符合劃設分向線原則;交通警察大隊函復,跨越分向線涉違反交通法規,惟符合法定情形免予舉發,並由轄區萬華分局按個案具體事實審酌查處。 二、公運處於7月15日檢送開會通知單,邀集提案人與協辦機關、相關局處、首都客運於7月23日15時辦理本季第1次會談、實車會勘,確認綠17路公車改駛貴陽街與長沙街之試辦細節、相關局處須配合事項。公運處於8月11日核定綠17路公車自9月1日起試辦調整動線及增設「青山宮」站位。 三、公運處復於9月8日檢送開會通知單,邀集提案人與協辦機關、首都客運於9月9日10時30分辦理本季第2次會談,說明辦理情形及達成里程碑。 四、本府觀光傳播局於114年9月4日透過「臺北旅遊網」Facebook粉絲專頁,發布綠17路公車改駛本市萬華區貴陽街與長沙街之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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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運處召開公車路線審議程序及會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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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運處業於114年3月18日依據114年第1季會談結論,請首都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車業者)提報綠17路公車行駛貴陽街與長沙街營運計畫;嗣依程序提送114年5月5日「臺北市市區及公路汽車客運路線審議委員會第141次工作小組會議」,經決議同意試辦,俟試辦結果提委員會審議。 二、公運處114年6月6日檢送開會通知單,邀集提案人、相關局處及公車業者共同於114年6月17日15時,辦理本次(114年第2季)會談暨會勘,依會勘結果辦理實車會勘;會談結論(略以)提案人同意達成114年第2季里程碑,並於114年7月份擇期辦理實車測試會勘(詳會談情形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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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運處函請公車業者評估繞駛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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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運處業於113年11月15日依據會談共識、民意需求,函請首都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車業者)調整綠17路公車動線,改為行駛長沙街、環河南路及貴陽街;嗣至114年2月,期間持續協調公車業者並函詢本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釐清貴陽街鋪面供公車行駛可行性。 二、前述調處完妥後,公運處於114年3月5日以開會通知單檢送公車業者建議行駛長沙街及貴陽街之動線圖說,邀集提案人、相關局處及公車業者共同於114年3月11日15時會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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