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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人提案內容為社會局及衛生局既有服務,賡續辦理,並已向提案人說明現有之服務內容,擬同意辦理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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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會局訂有獨居老人服務計畫,本市列冊獨居長者除社工、志工協助問安關懷外,為推行各獨居長者業務,本市亦訂有臺北市獨居長者照顧小組局處分工,透過整合本府衛生局、民政局、警察局、消防局、環保局等單位提供各項協助,發現問題時亦會互相通報; 本市各老人服務中心或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社工員進行關懷訪視時,除關懷長者本人健康,亦會詢問平日生活狀況,針對需協助個案提供適切服務。 二、宣導長照2.0「照顧及專業服務」、「喘息服務」、「交通接送服務」、「輔具服務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四項補助簡介及1966服務專業。 三、業經110年9月22日第8次公民參與委員會參與式預算組工作會議及110年9月27日第3季公民參與委員會,同意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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