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 4 |
辦理結案相關行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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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為讓各校申請及運用臨時助理員更加明確,並保障多重需求之特殊生可獲得足夠特教助理員服務時數,本局業邀集本市特教教師代表、學生家長代表、專家學者及家長團體代表共同研擬訂定「臺北市補助各校臨時特教助理員審核原則」,已於107年6月15日函發各校正式實施。經107學年度第1學期正式推動後,各校反應大致良好,申復比率亦明顯較往年降低許多。 2. 另有關特教助理員薪資調整部分:本市自108年1月1日起,臨時特教助理員將調增時薪為160元,高於目前基本薪資,臨時特教助理員服務累積一定服務時數後,可再調增時薪至170元;另於特殊學校及侵入式醫療重點學校,擔任主要照護重度、極重度或侵入式醫療學生者,且具照顧服務員證照者核予時薪180元,持有護士證照核予時薪200元。 3.本案業經107年10月24日工作小組同意結案及107年12月11日第4季公參大會同意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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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3 |
1.執行本市特教助理員時數審查原則。 2.俟教育部訂定薪資支給基準相關規範後,依規定辦理。 3.配合勞動部基本薪資規定之調整,辦理本市臨時特教助理員時數薪資調增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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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局依107學年度補助各校特教助理員實施計畫執行本市特教助理員時數審查原則審查,目前審查結果大致滿足學校需求。 2.經洽教育部目前有關訂定薪資支給基準相關規範仍在研議中。 3.配合勞動部107年9月5日公告基本工資調整,本市自108年1月1日起,臨時特教助理員將配合調增時薪為150元。另為延攬更多人力投入臨時特教助理員,將評估具相關專業證照或依學經歷調升時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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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2 |
1.公開本市特教助理員時數審查原則。 2.教育部刻正研擬訂定薪資支給基準相關規範。 3.邀請勞動局召開「研商本市臨時特教助理員工作條件及合理薪資會議」,評估臨時特教助理員薪資額度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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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局於本年度業召開4次會議(106年12月27日、107年1月23日、107年2月23日、107年3月1日) 邀集本市特教教師代表、學生家長代表、專家學者、家長團體代表及提案人共同研擬,會中亦參考提案人提供之草案及參閱不同障礙類別家長團體提出之建議,訂定「臺北市補助各校臨時特教助理員審核原則」,並已於107年6月15日函發各校知悉及配合辦理,另本案也已於6月21日向提案人溝通討論,同意本局繼續辦理。 二、本市臨時特教助理員薪資,本局業於107年4月30日邀請勞動局開會針對臨時特教助理員工作條件及合理薪資提供意見,勞動局表示本市臨時特教助理員係屬臨時性及計時之聘用,依其目前提供之薪資(每小時140元),符合勞動基準法規範,後續將配合勞動部預定108年基本薪資規定之調整,辦理本市臨時特教助理員時數薪資調增相關事宜。 三、教育部刻正研擬訂定薪資支給基準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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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 1 |
1.訂定本市特教助理員時數審查原則。 2.經教育部函復,其刻正研擬訂定薪資支給基準相關規範,另將會召集各縣市共同研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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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局業於106年12月27日、107年1月23日、107年2月23日、107年3月1日召開4次會議訂定本市特教助理員時數審查原則。俟完成補助特教助理員實施計畫後,預定於107第2季公開本市特教助理員時數審查原則。 2.針對研議臨時特教助理員薪資加給可行性,本局業於107年1月8日函請教育部釋疑,教育部於107年1月19日函釋將研擬訂定薪資支給基準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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