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提案單位: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 序號:106030069
樂齡大平台 長照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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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協助計畫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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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案於107年3月31日與提案人進行會談時,提案人表示自107年1月開始,與大安區公所、台大林國明教授研究團隊進行多次討論,計畫內容漸趨完整。惟其計畫執行對象,係針對健康及亞健康之長者,非屬一般長照服務對象;另規劃辦理媒合服務,惟亦未說明需媒合之服務為何,僅表示期待能提升高齡者發揮專長,並預訂於大安區成功國宅中試辦。因本案之後續規劃與原訂執行內容顯有落差,計畫內容之執行顯有困難,故提107年度臺北市政府公民參與委員會參與預算組第3次工作會議提案報告。 二、依107年4月10日召開之107年度臺北市政府公民參與委員會參與預算組第3次工作會議紀錄,本案決議內容為請社會局再與提案人說明銀髮貴人薪傳活動計畫,提報下次會議結案。 三、依107年5月22日召開之107年度臺北市政府公民參與委員會參與預算組第4次工作會議紀錄,本案決議內容為本案為請本局於下次會議報告聯繫提案人之方式、次數及時間再結案。 四、本案於第3次工作會議決議後,即多次嘗試聯絡提案人,包含以電話(4/26上午、4/27上午及下午、4/30下午、5/2下午、5/3上午、5/8下午、5/10下午、5/14上午及下午、5/17上午及下午、5/18下午、5/22上午、6/6上午、6/14下午及晚上、6月15日下午等共計20通以上)皆為轉接語音信箱,另於5月4日以電子郵件向提案人說明預計結案,惟截至6月15日,仍無法聯絡上提案人,提案人亦無任何回應。 五、本案經提報6月21日第5次工作會議決議同意結案;並經107年6月25日本府第2次公民參與委員會大會同意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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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提案人申請銀髮貴人薪傳活動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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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提案人已於106年10月18日提供本局銀髮貴人薪傳活動計畫之相關訊息及辦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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