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提案單位: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 序號:108030010
空地再造 友善環保充電站
109 | 1 |
1.設立友善環保充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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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造友善綠地及設置水撲滿:本所於108年9月17日14時與各單位及提案人現場會勘確認,打造友善綠地及設置水撲滿等簡易綠美化工程,已由本府產業發展局108年7月31日施作完成;另設立友善環保充電站,改設置於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大安區清潔隊和平分隊旁空地。 2.設立巡守點:本府警察局大安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已於108年10月18日增設巡邏點。 3.設立友善環保充電站:本所於108年12月13日10時與各單位及提案人現場會勘確認,環保充電站業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0月24日設置完成,並由本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於108年11月30日完成 4格電動機車格位劃設。 4.109年2月21日參與式預算組第1次工作會議紀錄:本案同意結案,另請按本府108年12月24日府授民治字第1086039405號函說明,於現場設有告示牌或解說牌等適當處,貼附連結參與式預算提案管理系統之 QRcode。已於109年3月9日於環保充電站現場,貼附連結參與式預算提案管理系統之 QRcode(詳附件照片)。 5.本案業經109年3月19日第1季本府公參大會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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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 4 |
1.打造友善綠地。2.設置水撲滿。3.設立巡守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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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造友善綠地及設置水撲滿:本所於108年9月17日14時與各單位及提案人現場會勘確認,打造友善綠地及設置水撲滿等簡易綠美化工程,已由本府產業發展局108年7月31日施作完成;另設立友善環保充電站,改設置於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大安區清潔隊和平分隊旁空地。 2.設立巡守點:本府警察局大安分局羅斯福路派出所,已於108年10月18日增設巡邏點。 3.設立友善環保充電站:本所於108年12月13日10時與各單位及提案人現場會勘確認,環保充電站業由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8年10月24日設置完成,並由本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於108年11月30日完成 4格電動機車格位劃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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