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提案單位:臺北市中山區公所 | 序號:109040011
繁花四平:錦綉公園
110 | 4 |
竣工,與提案人辦理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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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已於110年10月3日辦理完成,經提報110年12月21日本府公民參與委員會參與預算組第11次工作組會議決議,同意結案;並經110年12月29日本府第4次公民參與委員會大會同意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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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3 |
發包工程及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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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花四平:錦綉公園」本案與本處整建工程一同於110年6月1日開工,該公園實際執行開工日期於110年9月6日,目前施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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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2 |
與提案人確認設計內容及送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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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四平公園工程案於110年3月10日下午3點與提案人聯繫進行設計內容確認後110年4月27日細部設計完成,已於110年6月1日開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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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 1 |
與提案設計確認施作目標即開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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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提案人建議修改設計內容,並於110年3月19日設計修正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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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 4 |
初步設計、植栽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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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里程碑紀錄,植栽部份已於109年11月29日更新完成。廊道光雕部分,已於109年12月17日完成初步設計並向提案人確認初部設計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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