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提案單位:臺北市松山區公所 | 序號:109010006
松山京華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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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獻館收藏保存提案人製作之文史影像紀錄,並取得授權後提供民眾到館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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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109年3月24日提案工作坊,提案人提供影像紀錄光碟給文獻館。109年8月24日至提案人家中會談,說明保存方式並簽署授權書。109年10月27日邀請提案人至文獻館資料室參訪,同時由館長致送感謝狀,並與提案人會談,同意提報公參會結案。 二、本案經提案人同意,提報109年11月16日「109年公民參與委員會(參與預算組)第10次工作會議」經同意結案,後經本府109年12月25日第4季公民參與委員大會同意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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